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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她漫不经心看过去的时候,就举起手边的酒杯,冲她点头致意。
富江堂而皇之地收下这些讨好,在侍者为她倒酒、用余光悄悄打量她的时候,单手托腮,露出了今晚第一个笑容。
“我好看吗?”她问。
侍者不由自主地点头,明明刚看的时候并不觉得她有多么出类拔萃,可是盯得越久,越像是中了什么魔力,现在觉得她简直就比所有亚洲、不,比全世界所有女人都好看。
他点头愈发用力,甚至英语和瑞士语混合着,想要让她听听自己的赞美与夸奖,然而刚才还对她露出笑容的女神此刻却垂着眼睛,冷漠道,“我的酒要溢出来了。”
“!”
侍者立刻反应过来。
他刚想道歉离开,又听见富江慢吞吞地问,“既然觉得我漂亮,那如果让我当女朋友,你一定会很珍惜我,很听话的吧?”
犹如从天而降五百万,侍者立刻眼睛发直地连连点头,甚至当场半跪下来,同她许诺,如果她愿意和自己交往,从此他就是她最听话的男朋友。
富江笑了。
她看着犹如求婚一样半跪在她面前,爱情给的如此轻易的年轻男孩,按照她从前的审美,这人长得也算还行,起码不是需要洗眼睛的地步。
此刻她略带几分怜爱,拿起自己的酒杯,像是思考一样,半晌后抿了一口红酒,重新对他微笑,连耍人都是漫不经心的——
“逗你的。”
“你这么穷,又只是个服务员,长得也不是特别帅,就是当狗,也配不上我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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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江不想死的时候,一般也不会让那些发疯的臭男人伤到她。
确定自己的魅力没问题过后,她没兴趣看这侍者从红变白的脸色,而那些想勾搭她的富豪也不愿看她被这种人伤到,有人将保镖都借给了她。
然后富江“借”用完保镖,离开餐厅的时候,却对男人递过来的名片不屑一顾,头也不回地刷卡回了最高层的套房里。
等到云雀恭弥半夜回来时,就见到她穿着套淡蓝色的睡袍懒懒躺在沙发上看电视,丝绸边缘的白色蕾丝花纹和她垂落的漂亮长发相衬,倒显得这套丝绸不是在装点女人,而是一枚华丽的、闪闪发光的宝石。
他抬手脱外套的动作停了一下。
“还没睡?”
富江回头看他,发现这坏狗不光换了一套西装,而且连领带都换掉了,变成银色的、横亘在衬衫领口的领带针,款式如闪耀恒星,中间还垂落下两条银链,和男人里面那件黑色衬衫行成极致反差,显得矜贵不已。
她眯了下眼睛,发现自己还没戒掉这条坏狗的色,干脆便笑道,“等你啊,毕竟我可是体贴的完美女友,不像有些没男德的家伙,丢下对象独守空房,自己跑出去快活。”
云雀恭弥知道这小怪物记仇,由她阴阳怪气,摘下领带针之后,还从西装内侧口袋里摸出两个紫色带云纹的四方匣子,准备回房间。
“那是什么?”他被富江叫住了,“之前没见过。”
青年将手里那两个紫色的云属性匣子举起,心情很好地同她微笑,“目前找到的最适合我的匣兵器。”
他想了想,右手中指的彭格列指环倏然冒起一簇紫色的火焰,难得给女朋友表演了一个开匣,匣子里一团紫色火焰冒出来,最终成为一只趴在他掌心里的银针小刺猬。
青年托起这只小刺猬,遥遥往富江的方向示意,“看。”
“我看见了——”
富江表情古怪地从沙发上坐了起来,想到这几年跟着他见识过的那些能吃人、造成天崩地裂巨大破坏效果的猛兽,再看他手里这只都没有巴掌大刺猬,半晌后欲言又止地道:“挺可爱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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