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饮而尽。

虽一句未语,可这态度表明接受陆夏提的条件,这事就这么过去了。

常明辉也没心思留下来吃饭,这里的饭菜再好吃,也不贪这一嘴。

他心里还是很不痛快的,不追究也代表着他跟一个女人低了头。

陆夏:“常先生,你认为国家一直会任由这种乱象继续下去吗?”

常明辉停住脚步,转过头看她:“你什么意思?”

陆夏却没有继续说下去,常明辉深深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开。

孟红光就是这附近的人,因此查起来也很方便。

常明辉绝对不是好人,仗着自己有些关系,招揽了一群无业青年到处收保护费,打架斗殴。

这样来钱快,还特别威风。

可你要说他是那种十恶不赦的坏蛋也还不到这一步,至少目前还没有涉及那么深。

他十分讲义气,对手下兄弟特别好,所以才能召集到这么多人替他卖命。

陆夏会提醒,当然不是想要感化他,更不想帮他躲过严打。

而是希望他在严打之前能消停一点,别暗搓搓的搞事。

常明辉有公安局的人脉,因此消息也比普通百姓多。稍微查一下,应该也能察觉到国家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。

他要是放老实点,这段时间不搞事,不来找她的麻烦,那他靠着背景兴许还能躲过。

否则——

陆夏到时候肯定会去举报,她不可能光吃亏不反击。

常明辉的这种情况,放在严打时期,有很大可能是要挨枪子的。

接下来,工地里一切安全,没有人再来找事。

孟红光那边传来消息,常明辉现在消停不少,还开始做起了生意。

不过那生意瞧着也不怎么对劲,他都是跟他勒索过的人做的,利润极为惊人,里面肯定有猫腻。

陆夏摇头:“败类就是败类,习惯了不劳而获的暴利,怎么可能会踏踏实实的干活。”

四十人打手团在二十天后解散了,陆夏只留下了最能打且最勇猛的四个人。

两个是村里的,另外两个是省城人。

其他人都不想走,这里的伙食实在是太好了!

而且每天还有钱赚,才二十天每个人能带四十块钱回家,相当于一天挣两块钱,这比有编制的工人都多。

省城那批人,一些家境好不错的,一开始都不屑跟那些农民工一块吃工地饭,想着能有啥好吃的,肯定是清汤寡水的。

抱着瞧热闹的心思,第一顿饭他们没有直接跑出去或者跑回家吃,而是留了下来。

然后就被陆夏的豪横惊呆了,这吃得也太丰盛了吧!

每顿饭都有肉,油水特别地大,掌勺的大婶手艺也特别好。

明明是大锅饭,吃起来却比家里精心烹饪的小碗菜还香。

于是,一行人全都在工地里吃喝,还积极帮陆夏找肉票。

明明干了那么多的活,还要每天几个小时的训练,愣是还给吃圆润了。

“夏姐,你以后要是有什么事,一定要记得叫我们兄弟几个啊!”

大家走的时候都恋恋不舍,真想要长长久久地跟陆夏干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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