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,温莱就后悔了,两手攥住麻绳垫着自己的脖子破口大骂。温莱骂人时两条腿扑腾着,翻着白眼,舌头一大坨往外翻翻着,他妈的她要笑死我了。
绳子一根手指那么粗,她挣不断,廷发蹦过去想把她抱下来,可廷发也在笑呢,手使不上劲,看上去就跟嗷嗷拽温莱嫌她死得不够快似的。
廷发不干人事儿,我只好憋着笑踹开廷发自己上,最后好歹把温莱从绳上取下来了。
她缓过劲儿,啪啪扇了我两个耳光,又扇了廷发两个耳光,转身就走了,没走一个月,她嫁人了。
她嫁人那天,廷发在边境线另一头和人谈生意落进了中国警察的套儿。
我兄弟一个字都不说,所以那年果敢刚打台风的时候,他在山的另一边吃了枪子。
这些年,温莱一向是以特区政府主席的儿媳妇这个陪衬品出现在电视机里,慰问慰问这儿,慰问慰问那儿。她的长相和打扮都和十年前没有变化,箍身筒裙、漂亮的肩,转过身去,一对蝴蝶骨瘦的凸出来,后边低发髻上经常别着一串黄白相间的鸡蛋花。
温莱的样貌没变化,在秦悦眼里,她大概心性也没什么变化——是个没男人活不了的傻丫头。
更重要的是,秦悦不知道四年前我为什么走。
我睡不着觉。陪秦悦躺到天蒙蒙亮出鱼肚子,起床穿衣服,不再是睡衣,而是能见人的衣服。
我的衣服在柜子里放了太久,沾了木头衣柜的霉味,闻起来有点像苔藓。
外头终于淅淅沥沥地下起雨,连窗角蜘蛛网上都挂着一层毛茸茸的白霜。
我跪在地上,撅高屁股往床下看,和那只小灰猫亮晶晶的眼珠对视上,我朝它勾勾手,它不肯搭理我,我只好站起来。
我静静站在没有开灯的卧室里,看秦悦。
过了许久,我走到书橱前,放轻手脚抽出那本蓝皮放佛经,然后摸出那张照片,郑重其事地抚了抚照片上的秦悦,抚摸他嘴角边浅浅的涡儿。我把照片藏进西服内衬的口袋里。
小猫不肯跟我走,我要带走的只有这张照片。
事情果然没有按照秦悦的设想发展,而是按照我的。
温莱见到我时抱着我哭了一通,甩了我一身鼻涕,黏糊糊地亲我的嘴——我只觉着亲昵,我想就算她亲我的鸡巴我应该也只会觉着亲昵,不会有下流的想法。
秦悦不了解温莱,但她是了解秦悦的。
她如果在秦悦第一次找她买感冒药时候就直接把人扣下,未必能见到我。秦悦的手下都是买的,毫无忠诚可言,大概率老板前脚被抓,后脚就有人变节上位,而我大概是被枪顶着脑袋进工厂干老本行。
温莱的人把秦悦关起来。我则是去见了那个德国人,提了一吨货给他——我是有冷库放存货的,秦悦不知道在哪儿而已。
价格还是按秦悦之前和他谈的来算。
做完了生意,我抽空把自己的‘皇宫’烧了。幸亏当初建的时候用的是沉香木,它没有辜负我,尽管天气如此潮湿,它仍然烧得很旺很黑。
我在这儿被男人捅了屁股,这破地方使我心烦意乱。
冲天火光里,跑出来个抱小猫的少年。
温莱派给我的兵朝着一人一猫举起长长的枪,结果那孩子居然猛地转回身,用自己的后背对准枪口,把小猫遮得严严实实。
我看愣了:“他是要给猫挡枪吗?”
猫和少年的毛儿都被燎得弯曲黢黑,猫和人的表情极其相似,我把大兵手里的枪杆子压下去:“这孩子怎么这么招笑?”
“叫什么名字?”
“……小树。”
秦悦被关在温莱的房子里。去的路上,我发现小树一直不说话。我喜欢不吵的孩子。
大概是发觉我在看,小树把头埋得更低,尖溜溜的下巴几乎要藏进小猫绒毛里。我这才发现他长得挺好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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