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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清律还做出了规定,对于欠债不还得人,会根据欠债的额度和时间笞刑或者杖刑,并且还要追回本钱利息给债主。”

“同时,为了减少官府的行政压力,清律规定债权人可以自行追讨欠债,哪怕债权人强夺了债务人的财务,只要没有超过本金利息的范围,都不追究,如果超过了本金利息,多余的部分就被算作赃款。”

“对于价格这一点,清律是按照估价来,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公允价值,不是按照实际转卖价格计算,杜绝了债权人与人合谋低价转卖的情况发生。”

【这样规定确实合理,但是不怕官府乱估价吗】

【对啊,清朝应该也有官方指导价和实际售价偏离的情况吧?】

【不仅有,而且应该很多,要不然怎么说官字两张口,有理无钱莫进来】

【都说当官不为民做主,不如回家卖红薯,但古代除了个别王朝初期还算清廉,大部分时候都是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】

【当时江南盐商炫富,一群人没事干跑到镇江的宝塔上扔带记号的金箔,只为了比试谁的金箔第一个飘到扬州】

【要是我浪里小白条在岸边,他们一个金箔都到不了扬州】

【质疑老朱、理解老朱、成为老朱,要是我也恨死这些贪官污吏了】

看到现代人的说法,古代皇帝官员都挺生气,但是这些都是事实,生气也没办法改变。

“除了这种借贷之外,古代的出典也是一种借贷,大家刚刚讨论的九出十三归就是出自典当行。”

“典当,实际上就是一种抵押质押换取金钱的借贷。”

“典当和买卖的区别就在于能否赎回典当物,对此清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,防止双方争论。”

“雍正时候规定,只要所有契约都没有‘绝卖’字眼,就可以赎回,乾隆在此基础上增加规定,没有绝卖字眼的同时,还不能超过三十年,才能赎回,防止因为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契约发生争论。”

【爸爸的爸爸叫爷爷,那么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叫什么】

【高祖?】

【这么久了还能有人找?清朝都灭亡了吧?】

【按照古代十五六年繁殖一代人,爷爷的爷爷的爷爷,也就是九十一百年而已】

“对于典当物,如果发生损坏,清律也规定了双方责任。例如房产典当后损坏,双方都要负责,根据重建中出资情况区分不同,其他常见物品也都有规定。”

“总之,清朝的民事制度大致是公平完善的,但是因为行政监督不到位,法律没办法被准确执行,所以当时的吏治也颇为黑暗。”

“同时,因为法律和税收的复杂性,当时的地方官员至少要配备钱粮师爷、刑名师爷各一名,如果不是科举进士当的官,还要配备文书师爷,还要支付衙门中一些吏员的工资,还有所谓的冰敬和炭敬,当官的开销颇大,没有家底的话,靠俸禄实在是运行不了。”

“在这种大环境下,富有改革精神的雍正帝提出了‘火耗归公’的想法,这就是我们后世所说的养廉银。”

第151章

“火耗归公的意思是什么呢?首先需要解释什么是火耗。”

“火耗是指在金银的冶炼过程中损耗的重量,也是向百姓征收的一种杂费。”

【啥玩意儿?国家征收银钱,居然还要额外征收一笔火耗?】

【是因为很多百姓拿出来的银子纯度不够吧?】

【不管怎么说,纯度不够就多收纯度不够的人的银钱,怎么能所有人的都收?这不是逼着人拿劣质的银两交税?】

【何止,古代如果规定要用银子交税,那铜钱来也是不认的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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