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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当行就赚了利息,如果对方不能赎回,典当行可以直接处理棉袄挽回损失。”

“甚至于说这也算不上什么损失,毕竟他们可以在冬季的时候将这些棉袄租用给付不起钱的穷人,从而获得长久的收益。”

听到伍爱华的科普,宋朝之前不少朝代的商人都觉得眼前一亮:这确实是一个可以尝试的机会啊!

“除了典当之外,宋朝还有倚当和抵当这两种方式。”

“抵当和典当的区别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抵押和质押,如果抵押房产借取钱款,那么我们自己还是可以继续住在房屋里面的,但如果是质押的话,房子就要交给对方来使用。”

“而倚当和典当的区别则是相关财产的孳息归谁所有。例如田地,典当的情况下,田里的收益是归典当行所有,而如果是倚当,那么除了契约规定的收益之外,其他的所有的收益都归于倚当人所有。”

“此外,宋朝的典当并不仅仅是当,我们在看电视剧的时候会看到上面有人说:是活当还是死当?死当其实就是类似于典卖的形式,实际上是一种——嗯,不准确地说大概类似于旧货交易。”

毕竟二手房交易也是旧货交易嘛!

“如此多的经济形势对于当时的契约合同也有很高的要求,宋朝时期,经济活动的增多导致对于契约的研究已经非常的深入,那时候人们也有了警惕契约漏洞导致有苦难言的意识,所以出现了不少读书人以帮人看合约为生。”

“类似买卖契约,在宋朝的发展之下就形成了绝买、活买、赊买三种形式,也就是我们现在的直接买卖、抵押质押贷款和先用后付。”

【哇塞,宋朝居然连先用后付都有,他们是靠什么来确定买卖对象的呢?也是靠信用吗?】

【当然是靠信用啊,就和我们现在的信用购一样。不然要是一个死赌鬼要买,有人敢把东西赊卖给他嘛?】

【不得不说有点高端,说起来我们现在玩的这些都是人家古人早就玩过了的。】

“买卖关系上有所创新,婚姻关系上也有所创新。”

【哈哈哈大宋人的一生就是在创新的一生,可能因为这样,他们的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才会飞快的发展】

“在宋朝,除了七出、义绝和和离之外,还有很多种新型离婚方式出现。”

“法律明文规定:已成婚而丈夫移乡或编管,其妻愿离者,听!妻子被同居亲属□□,虽未成,而妻愿离者,听。这里听就是准许离婚的意识。”

【古人都知道两地分居不靠谱】

【我之前听说过宋朝有人因为丈夫相貌长的太丑而要求离异的,关键是也离成功了】

【讲个笑话,宋朝离婚比我们现代还要容易……】

【哈哈哈真的是地狱笑话呢】

【宋朝的寡妇都可以招赘婿来养自己的孩子和公公婆婆,离婚这算什么?】

看到这条弹幕,伍爱华也提及到:“在宋朝时期,如果丈夫过世,寡妇确实是可以招夫,无论是回到娘家还是在夫家都可以,如果在夫家的话,她招过来的丈夫是需要孝顺奉养她原先的公公婆婆的,甚至不是赘婿,是丈夫,也是需要的。”

【这话我一个现代人听到依然觉得很惊讶】

【咱们现代的开放程度可能还比不上人家宋朝】

【感觉挺合理的,古代不是很需要男性劳动力来保证家里的生产和安全吗?那就找个娶不起老婆的招夫,就当养子就好了呀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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