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美国大学,只有硕士之后的阶段才有法律专业,JD、LLM、SJD等,英国则是本科阶段就有,LLB等。”(注)
“美国获取律师资格只需要读完相应学位之后考证就可以,英国却依然推崇学徒制,还要实习才行。”
“21年之后,英国的律师证获得方式除了旧有LPC加2年学徒的方式,也增加了考试获得的途径。”
“当然,不管在哪个国家,想要获得律师资格,都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。”伍爱华说道。
【别提了,英文不好的留学生学法律英语学得快要吐血】
【通过考试都很难,但是国内律师只有月薪三千】
【多少?三千?!你是哪家的啊!我只有两千的补贴!】
看到这个弹幕,伍爱华只觉得扎心了:两千块请不起秘书请不起司机请不起销售,但是可以请一个复合三项技能并且有证的律师助理。
自己为什么读博士,难道是因为理想吗?啊,确实是,但是也是因为直接就业收入不好啊!
这么想着,伍爱华看到新的弹幕飘过。
【有没有可能?月薪三千的我已经不是实习律师了?执业第二年,我就靠法律援助每个月打赏我的两三个案子活】
【这就是传说中的粉领月薪三千?我就说上网能学到知识吧】(注)
第92章
“其实一直在工业革命发生之前,法国文化对英国的影响依然很大,”伍爱华说道:“我们读名著的时候体现地很明显,类似傲慢与偏见、简爱等,都揭示了当时社会环境中对于巴黎风范的追捧。”
“直到工业革命之后,英国称为实际意义上的世界霸主,才摆脱了法国文化的影响,准确地说,也不是摆脱,而是建立起了民族自信,不再将法国文化视为更高档的文化。”
“现今的英国法院,有两种划分方式,一种划分为高级法院和低级法院,高级法院包括了上议院、枢密院司法委员会、最高法院,低级法院包括了郡法院和治安法院。”
“另一种划分方式则是分为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。”
“英美法系显著区分于大陆法系的一个特点,就是会设立陪审制度。”
“陪审制度一般用于刑事案件,会选取12名陪审员进行审理,投票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,有罪再由法官进行判决。”
尽管不是第一次听到英国的陪审制度,古人依然觉得稀奇。
【这是否有罪由普通人投票判决,难道不怕他们被收买吗?】
【但是如果只是由法官判决,法官也可能被收买啊】
【难道所有的刑事案件都由陪审团决定吗?平民怎么能判决贵族呢?】
【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
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/提交/前进键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