伍爱华强调:“是的没有错!姐妹的继承权还在女儿之前!”
“第六顺位,孙子,第七顺位,曾孙、玄孙、重孙,第八顺位,祖父母。”
“第九顺位,侄子,注意是侄子不是侄女,更不是外甥和外甥女。”
说完这些所有顺位,伍爱华说道:“很多人都觉得,如果这些顺位都没有继承人,是不是和我们没有第一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一样,财产直接收归国家了?”
【难道不是吗?那这些钱要去哪里?】有人问。
【我猜测是汉朝也有遗嘱继承和遗赠!】有人说。
伍爱华看到弹幕这一条,点头道:“确实,汉朝也有遗嘱继承,但是汉朝的法定继承还有第十顺位。”
“第十顺位,是如果前九都没有,那么家里奴婢中伺候主家时间最长的那个人可以直接被提为庶人,继承主家的财产。”
【啊?】
【啊这……】
弹幕已经体现了观众的茫然。
【这意思是说,如果老板挂了,工龄最长的职工可以继承他的money?】
随即又有观众狂喜:【这不是打工人应得的吗?建议国家好好学习一下古代优秀立法!】
【毕竟是靠剥削我们赚来的钱财,既然老板都后继无人了,把劳动剩余还给我们这些牛马不也是应该的?】
【办法虽好,但是也要适应实际,我觉得汉朝那律法不能直接适用,建议按照工龄按份额分老板的财产!】
【前面那个大喘气,我差点没收回自己五十米的大刀,是的!建议按照工龄份额平分!】
看到弹幕中这些反应,伍爱华忍不住嘴角抽搐:不是,你们想的实在是太美了点吧?
这才几点啊?就醉成这样了?
伍爱华无奈继续说道:“遗嘱继承,则要求要当地‘三老’参与见证,遗嘱才算是有效,而且汉朝遗嘱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效力,但是又不能违反法定继承的顺位原则,有子女的情况下,不能越过子女给什么侄子奴婢,不像现代,就是不给孩子给只猫都可以。”
“给猫?”古人有点震撼。
也有古人若有所思:与其便宜了随便哪个八千里外的亲戚,不如把家产都留给我的良驹?把它们托付给靠谱的友人照顾……
就在古人觉得长了见识的时候,伍爱华也结束了婚姻家庭继承法律的讲述,开始说起了税法:“汉朝商事法律和税法是脱不开关系的。”
“那时候的赋税主要是土地、人口、商业、财产方面的税收,”伍爱华列举道:“按照田亩收土地税、按照人口收的算赋、口钱和更赋则分别是成年男女的人头税、未成年男女的人头税以及成年男子的傜役代役税。”
“每年每人三百钱,就可以不去边疆戍守留在老家一家团圆啦!咱就是说三百钱,你买不了吃亏,也买不了上当,家里有点家底的都趋之若鹜呢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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