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音刚落的那一瞬间,手腕忽然被人攥住。
他掌心温度很烫,骨节咯着她的肌肤。
沈清央抽不回手,睫毛猛地颤了一下。
“今晚的歌好听吗?”徐行知偏过头来,嗓音轻得像随夜风落地的梧桐叶。
他果然在。
沈清央嗅到他身上酒精混杂烟草的气息。
她记得他是不抽烟的。
“说话。”
沈清央不吭声。
隐隐对峙中,她脑海里闪过很多画面,音乐声流淌的酒店,她窝在徐行知怀里看他写的那些代码,运行成功后,她代替笔记本被他抱到圆桌上。
那些厮混的年少时光,他随手点开的歌单,雕琢了她后来的音乐偏好。
皮肤熨帖的力道骤然收紧。
沈清央在隐约的痛意里回神,垂眼轻声:“一首歌而已,当然是好听的。”
“是吗,那人呢?”
“什么人?”
“喻哲。”
徐行知垂眼,看着她的眼睛:“或者换句话说,同一首歌跟两个男人听,感觉如何?”
第14章
◎要是我反悔了呢◎
夜风飘过,落针可闻的寂静。
徐行知攥着她的手腕,那一握肌肤,细瘦温热。
沈清央低着头,一言不发。
良久,徐行知慢慢松开她的手,白皙手腕上,指痕深深浅浅。
“钥匙在我房间抽屉。”他向后靠,毫无情绪,“自己去拿。”
-
心理学上有个实验叫“白熊效应”。
越想忘,记忆越深刻。
沈清央也不记得,那个斯文优异,温和有礼的徐家哥哥,是什么时候烙进了她的心里。
或许是因为初见时,他过于冷淡的态度;
又或许是因为,她见识到了他做人的真实底色。
学校里,他是声名远扬的好学生,提起徐行知三个字,同龄女生无不害羞钦慕,说他真的很好很好。
成绩好,长得好,做人好,样样都是无可挑剔的。
有人说,他拒绝女生的表白,都是口气温柔的,会收下对方的情书,再轻言婉拒。
听上去,真是无可挑剔的人。
可沈清央总觉得他性格好冷淡。
他不怎么开口同她讲话,若非她主动求助,对于她的事,也不会多操心半分。
至于那些所谓的情书,她从未在家里看到过。
“行知哥啊。”裴亦拿逗猫棒逗喵喵的时候,对她问起徐行知做出解答,“他是挺好的,我爸妈都很喜欢他,总让我向他学习,可是他不大好亲近。”
“太客气了。”裴亦说,“我总觉得他好疏离,懒得搭理我。”
是这样的,接触多一点的人都感觉得到。
沈清央肯定自己的感受没错。
于是刚来那两年,她小心翼翼和徐行知保持着距离。
那时候徐行恪在外读大学,寒暑假回家,这个年长她许多的大哥,比徐行知好相处得多。
可她的注意力总是不自觉会被徐行知吸引过去。
或许是因为他和她一样,在这个家里总有游离感。
徐行知的亲生母亲,沈清央喊作连姨,离婚后她去了美国。
方琴和徐教授结婚,带来了徐行恪,他们更像一家三口。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沈清央开始不自觉模仿徐行知的一言一行。
他的礼貌,他的温和,他的淡薄,都被她照葫芦画瓢学去。
后来那一次,徐
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/提交/前进键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