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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很甜的味道,像秋天的板栗味,又比板栗味更甜,比棉花糖的甜味略逊色,掺杂一种果香。

秦朗本身就是半人半妖。

妖为了交配产生的荷尔蒙会影响到他,空气里就像是有无数只撩拨着他的手,每当他别过头不去看阮可可时,就会有无数只手来拨正他,让他扭过头去看兔子。

“狼大人~”阮可可伸手解开自己的衬衣扣子,“你帮帮我好不好?帮我像以前一样摸摸兔尾巴,你摸一下好不好 ?”

秦朗哪里敢摸?他拿了电话,打电话给周照然,让周照然想办法带医生过来。

阮可可不满意,既然狼大人不想摸他的兔尾巴了,那他自己摸好了。

阮可可一百九十九岁了,比秦朗大了一百七十多岁。

秦朗是半妖,尽管年龄小却已经跟成年男性一样壮硕。

秦朗将浑身湿漉漉的兔子抱到盥洗台上,用洗手的清洁剂洗干净兔子的双手,因为那双手曾被假发男碰过。

兔子要来吻他,秦朗任由兔子胡乱地吻。他让兔子趴在盥洗台上,摸着兔子细瘦的腰。

秦朗揉了揉兔子的耳朵表示安抚。

“可可,喊我的名字。”秦朗点了点阮可可的鼻尖,很红,这也许是兔子的特性。

“狼大人?”阮可可迷迷糊糊地睁眼。

秦朗抬手碰了碰阮可可的细嫩的脖子,真漂亮,难怪这么多妖参加选美大赛都没能将这只兔子比下去。

这么漂亮的兔子就该自己藏起来。

兔子是很容易感受到疼痛的生物,又是极耐疼痛的生物。

兔子忍耐着,咬着手,咬得一根手指头太疼了,就开始咬另外一根手指头,十根手指头都咬疼了,就开始咬手腕子。

“别咬自己了,咬我好不好?”秦朗掀起柔软的兔耳朵,阮可可脸红,伸手将被秦朗掀开的兔耳朵又抓下来,蒙住自己的眼睛。

“我不怕疼。”阮看看长声呼了一口气。

阮可可是雄兔子,雄兔子是不能生孩子的。但是他想要一只跟狼大人一样漂亮的小兔子。

可比起让狼大人跟别的雌兔子生孩子,阮可可更想让狼大人待在自己身边。就算狼大人再凶,也会记得带他去买好看的发夹,记得在床上给他留一个位置,他不用跟家里几十个兄弟姐妹挤在一起。

不过狼大人不喜欢吃胡萝卜,挑食不好,这个习惯要改。

秦朗对兔子的兴趣远比他自己想的要多,等周围那股香甜的味道渐渐散去后,兔子的身上已经全是红色的吻痕。太娇了。

当然阮可可对比族里的其他兔子来说,那可是相当炸裂级别的存在,被弄疼了也只会忍着,不会像其他兔子一样抑扬顿挫地叫出声让人哄让人心疼。

阮可可更是喜欢自己动手丰衣足食,在家里开垦了不少田地,全种上了胡萝卜。

他跟那些靠哄骗外族结婚,最后让外族养的兔子不一样。

他是兔儿爷界的一股清流,阮可可得意地想,他有钱有颜还勤快,更有吃不完的胡萝卜,可是兔子相亲界的香饽饽!

狼大人跟了他,不会吃亏。

秦朗把阮可可清洗干净后,就将人抱着,塞进被褥里。

兔子用软乎乎的被子将自己裹起来,裹成一个类似年糕形状的团子,从团子的顶端钻出来一颗有兔耳朵的脑袋,短发被吹风机吹得很蓬松,带着甜甜的洗发露的清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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