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难道你想穿着工作服去给小朋友们讲课吗?”韩峋笑意温柔,直达眼底,“——你上次留在店里的那套西装,我送去干洗熨烫过了。换上它,出席你的第一堂作家讲座吧。”
第24章
上次陈咚参加国庆老年社团大赛时, 所有男舞伴都需要穿西裤衬衫,所以他把自己压箱底许久的西服翻了出来。比赛结束后,他犯懒没把衣服带回家, 而是留在了咖啡店的休息室,反正这里空间足够大, 他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储物柜(自然也是发善心的老板添置的),他陆陆续续像是小蚂蚁一样搬了不少东西过来。
韩峋提前帮陈咚把那套西装拿去干洗熨烫,平平整整地挂在休息室里, 衣服上萦绕着一股淡淡的熏香味道。
时隔一个月再次穿上这套西装,陈咚的心情大不一样。他轻轻抚摸平整的衣襟,动作生疏地戴好领带, 他看向镜中的自己,觉得镜子里的那个人陌生又熟悉。
他忽然……他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。
这套西装是他拿人生中第一笔稿费买的。那时候他刚毕业, 一门心思要当作家, 当同学们都在狂刷实习海投简历时, 他一份工作都没找, 把自己关在家里拼命写稿。
他确实有文采,运气也不错, 第一篇小说就入围了业内很有分量的新人奖,拿了奖金八千,屁颠颠买了套西装, 认定自己从此要走上人生巅峰了!
一分耕耘一分收获,他第一份耕耘就收获了一套西装,再耕耘几份他就能开豪车住豪宅名利双收,左手鲁迅文学奖, 右手老舍文学奖,等到五十岁著作等身, 出版社的编辑就在家门口排长龙啦!
——至于他现在混的怎么样,大家也看到了。
普普通通,平平凡凡,写小故事,过小日子,当小作者。
陈咚没有想到,自己这个小作者居然真的有一天,能重新穿上这套西装,走到读者们面前。
就在陈咚对着镜中的自己发呆时,休息室的屋门被敲响了。
几秒过后,门被轻轻推开,韩峋走了进来。
“外面已经布置完了,你准备好了吗?随时可以开始。”
“啊,好,好的。”陈咚忙乱地低下头,不想让韩峋看到自己有点泛红的眼睛。
他急匆匆往休息室外走去,可当他与韩峋擦肩而过时,却被韩峋叫住了。
“等一下,是不是还差了点什么?”韩峋伸手指向陈咚的脚下。
陈咚知道韩峋指的是什么,他有些尴尬地把脚往后缩了缩,嘴硬道:“运动鞋配西装,你不懂,这是流行新风尚。”
他之前完全没想过要穿西装,故而今天上班只穿了平时最合脚的一双休闲运动鞋,一道显眼的对勾标志挂在鞋上,确实有些突兀。
韩峋顺着他的话说:“嗯,这身搭配登上时尚杂志是足够了,但出席第一次你的读者见面会,那就不够正式了。”
陈咚无奈:“那怎么办?我又不是仙度瑞拉,现在也变不出来一双水晶鞋。反正我讲课的时候是坐着,应该没有人会注意我脚上穿什么鞋,这种细枝末节无所谓啦。”
“仙度瑞拉,不如闭上眼睛许个愿吧。”韩峋绕过陈咚,打开自己的储物柜,然后——就像所有童话故事里会出现的剧情一样——他拿出了一个崭新无比的鞋盒。
鞋盒里躺着一双经典款的男式德比皮鞋,深棕色的颜色不会太过沉闷,鞋头部分有一点点擦色设计,看起来更显年轻化。
“试试吧。”韩峋一边说着,一边自然无比地在陈咚面前单膝蹲下,解开皮鞋的细带,体贴地放在了陈咚脚下。
陈咚的心颤了颤,声音低得像自言自语:“……原来你真的会魔法。”
即使这世界上所有
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/提交/前进键的